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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物新智能 | 发布时间: 2024-09-13 | 127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机械培〔2024〕239号)要求,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决赛将于2024年12月上旬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深圳市物新智能有限公司为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S(人工智能视觉技术应用方向)赛项提供设备设施支持。



赛项设置



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S(人工智能视觉技术应用方向)赛项设置职工组(含教师,下同)和学生组两个组别,为双人团体赛,2名选手为1支参赛队。



大赛安排



大赛分为省级选拔、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省级选拔赛阶段

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械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协会(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组织实施,共同做好选拔组织、技术指导、赛前训练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省级选拔。


全国决赛阶段

(一)时间安排

大赛决赛时间拟定于12月5日—8日,具体安排如下(最终时间以赛前发布的代表队报到通知为准)。

1.代表队报到:12月3日。

2.领队会、选手理论考试和熟悉赛场:12月4日。

3.开幕式:12月5日上午。

4.实操比赛:12月5日—7日。

5.闭幕式:12月8日下午。

6.返程:12月9日。

(二)决赛地点

理论考试场地设在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实操比赛场地设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红岛馆)。


名额分配

以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职工组限报3支参赛队,学生组限报2支参赛队。同一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参赛队,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各代表队于10月30日前完成大赛全国决赛报名工作,决赛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要求



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工作的企业职工,各类院校制造类、信息类相关专业的一线教职工,按名额分配可报名参加职工组竞赛。各类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学生组竞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通过竞赛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院校在职一线教职工不以企业职工或企业兼职职工身份参赛;企业在职职工不得以院校一线教职工或兼职一线教职工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企业职工或院校一线教职工身份参赛。各代表队认真做好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对于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大赛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参赛成绩和相关荣誉。



大赛内容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操比赛两部分组成。大赛以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S(人工智能视觉技术应用方向)国家职业标准为基础,职工组按照技师、学生组按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适当增加人工智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企业生产实际等内容进行命题。赛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操比赛成绩占80%。大赛试题由技术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技术文件另行通知。



奖励措施



赛项各组别全国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选手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按相关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赛项各组别总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控制在该赛项该组别全部决赛选手总人数的50%以内。有关奖励政策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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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期待广大师生踊跃报名参与!若您对报名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竞赛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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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凯,1806277677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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